近日,平南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孫某是廣西隆安縣的壯族群眾。2019年6月2日18時15分,被執行人許某駕駛無號牌電動車因不注意觀察前方路面行人動態,與在道路上行走的孫某發生碰撞,造成孫某受傷、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后,孫某被送入醫院治療,醫院診斷申請人孫某傷情為:1.左脛骨下段骨折﹔2.頭皮裂傷﹔3.多處軟組織挫傷。平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許某駕駛非機動車上路行駛,未遵守有關交通安全法規,未注意觀察路面動態,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應負事故全部責任。孫某正常行走,在事故中無過錯,在事故中沒有責任。平南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許某賠償23070.75元給原告孫某。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許某未及時履行賠償義務,孫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院執行局立案后依法對被執行人許某名下的銀行賬戶予以凍結,並通過線下扣劃其名下銀行賬戶存款。在執行法官的耐心釋法明理下,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至此,被執行人許某在該案的債務已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