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金秀:人民調解+司法確認 助力民工解“薪”事

2020年08月07日09:17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調解成功。金秀縣司法局供圖
調解成功。金秀縣司法局供圖

人民網金秀8月7日電 近日,廣西金秀瑤族自治縣司法局忠良司法所運用“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成功調解16名農民工討薪案件。

2020年7月16日,10余名群眾聚集在金秀縣忠良鄉政府大院裡。忠良司法所工作人員看到這一幕,便及時主動上前了解情況。原來,該10余名群眾均系忠良鄉某村的村民,因工人款被拖欠准備到政府上訪討要勞動報酬。

忠良司法所工作人員立即將大家召集到司法所調解室,告知他們可以通過調解解決該矛盾糾紛。了解具體情況后,忠良司法所工作人員得知:2017年8月趙某壽等16人受陳某的雇請為其砍伐林木,約定砍完林木后,陳某一次性付清工人款,但是陳某稱因杉木虧本,一直推脫稱沒錢給付。趙某壽等人多次找陳某協商無果,於是才聚集到政府尋求解決辦法。

了解基本情況后,忠良司法所所長葉佐玉經過多方聯系打聽,終於通過電話聯系上了陳某。在電話中,葉佐玉告知其拖欠農民工工資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並說服陳某積極正面處理該糾紛。陳某電話中同意當面調解。

7月21日9時許,在調解開始前,忠良司法所工作人員向雙方當事人解讀了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同時告知陳某拖欠農民工工資可能帶來的不利后果,要求其及時處理拖欠工人款。在調解中,調解員結合爭議焦點和雙方提供的証據,耐心地進行調解,最終促成雙方簽定協議:被申請人陳某尚欠申請人趙某壽等人工人款共計34800元,考慮到陳某實際情況,雙方同意所欠工資款分別於2020年9月31日、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之前分3期還清。

為了保障趙某壽等人能夠准時收到勞動報酬,在調解現場,調解員依據《人民調解法》相關規定,提出調解雙方可以申請司法確認,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申請條件: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由雙方當事人依照人民調解法等法律,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調解組織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雙方當事人同意進行司法確認。調解員為他們當場擬寫好了《司法確認申請書》並與金秀縣人民法院進行了預約。

7月23日,陳某、趙某壽等人到金秀縣人民法院對調解協議完成了司法確認。8月5日,金秀縣司法局對陳某壽、趙某進行了回訪,雙方當事人對忠良司法所的調解工作給予了高度贊揚。一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得到了有效的、專業的解決。

葉佐玉表示,司法確認能為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確保當事人有效協議得以強制執行以及免收訴訟費用,是解紛止爭方式之優選。近年來,金秀縣司法局加強與當地人民法院的協調配合,積極推行“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完善多元化解、訴調對接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和司法確認在調處矛盾、化解糾紛中的作用,有效減少了訴訟,大力維護了人民調解的公信力和執行力。(陸蘭鮮、葉佐玉、彭遠賀) 

(責編:彭遠賀、周雨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