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南寧6月18日電 (彭遠賀)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消息,根據目前國內疫情防控形勢,6月17日廣西發出關於強化集中交易市場和商場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制定新的“十嚴格”措施,進一步加強廣西區內的集中交易市場(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商場超市疫情防控工作。
新的“十嚴格”措施具體如下:
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職責。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落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各級市場監管、商務部門要繼續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分別牽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集中交易市場、商場超市的疫情防控工作。農業農村、林業、衛生健康、公安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二、嚴格落實市場開辦者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集中交易市場開辦方和商場超市經營者(以下統稱市場開辦方)要配備“三員”(食品安全管理員、體溫檢測員和清潔消毒員),嚴格實行市場准入管理制度,查驗並留存食用農產品合格証或產地証明、購貨憑証、合格証明文件,並核對入市畜禽類產品檢疫合格証明標識內容與實際數量、來源是否相符等情況。無食用農產品合格証或產地証明、購貨憑証、合格証明文件的,應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市銷售。
三、嚴格落實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食品銷售者要嚴格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及記錄的相關要求,採購食品依法索要相關憑証,不採購、貯存、銷售無溯源憑証、來源不明、過期變質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食品。經營進口產品的,要索取海關出具的檢驗檢疫証明文件。
四、嚴格執行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和國家林業和草原、農業農村部門有關野生動物保護名錄開展執法工作,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
五、嚴格監管重點產品和重點場所。各地農業農村、林業部門要加強對食用農產品、林下產品入市前的質量安全監管, 落實產地准出制度。市場監管部門要以生鮮,冷凍豬肉、牛肉、羊肉、雞鴨肉等畜禽肉類,水產品及其制品等為重點產品,以各類經營生鮮、冷凍肉品及水產品的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含附設冷庫)等為重點場所,全面排查風險隱患並加強監管。
六、嚴格人員出入管理和健康監測。各地要繼續加強集中交易市場、商場超市人員出入管理和健康監測,嚴控人員和車輛流動,嚴格落實戴口罩、登記、亮碼、測溫、通風等防控措施。對有發熱、咳嗽等可疑症狀的人員,不予進入市場(商場、超市),勸導及時到醫療機構診治。強化市場活禽、海鮮產品及外環境病原監測,做好從事養殖業、活禽、海鮮運輸銷售等重點行業人員的個人防護和定期病原監測。
七、嚴格環境衛生整治和清潔消毒。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對場地環境衛生和消毒等防控措施的指導。市場開辦方要及時清理積存垃圾,清除衛生死角,堅持一日一清潔、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的“111”制度,對操作台面、下水道、運輸車輛等重點部位嚴格落實消殺措施,清除疫情傳播隱患。
八、嚴格規范市場經營行為。市場開辦方和食品銷售者要依法規范持証照經營,明碼標價,嚴禁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和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銷售的食品,嚴禁借疫情防控之名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謀取暴利。
九、嚴格監督抽檢和執法辦案。各地相關監管部門要組織力量對重點業態、高風險食品有針對性地組織監督抽檢、監督檢查和執法行動,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針對監督抽檢、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堅決予以立案,依法予以嚴懲﹔符合移送公安機關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十、嚴格開展督導檢查。各地政府要對集中交易市場、商場超市的防控措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舉一反三,對本地防控漏洞再排查,對防控重點再加強,對防控要求再落實,確保疫情不出現反彈。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拒不整改或問題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和問責。
為確保措施迅速貫徹落實到位,通知還明確了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自治區商務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林業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和自治區公安廳的具體職責分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