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在雲南省勐海縣布朗山鄉曼囡村曼班三隊,娜四在村裡上夜校。 新華社記者 胡超 攝
4月12日,在雲南省勐海縣布朗山鄉曼囡村曼班三隊,娜四(左)和妹妹走在村裡。 新華社記者 胡超 攝
“20米外的野豬,當年我一槍就能放倒。”
說這話時,29歲的娜四正手握奶瓶,耐心地哄著一歲多的小兒子喝奶。
娜四長得瘦瘦小小,耳朵上戴著一對亮閃閃的耳墜,腳上穿著一雙高跟鞋,讓人很難想象她曾經是一名獵人。但牆上挂著的一把锃亮短刀似乎在向外人宣告,它的主人可沒說大話。
居住在雲南邊境地區的拉祜族曾世代以狩獵為生。在拉祜語裡,“拉”為虎,“祜”為把肉烤香的意思,因此拉祜族又被稱作“獵虎的民族”。打獵一般是男人的事,在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勐海縣布朗山鄉曼囡村曼班三隊,娜四是寨子裡唯一的女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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