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不起訴 挽救失足少年

2020年04月08日10:35  來源:平安廣西網
 
原標題:附條件不起訴 挽救失足少年

  鐘山縣人民檢察院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未成年人工作原則,強化未成年人司法的雙向、綜合、全面保護,近日,依法對一起尋舋滋事案的兩名未成年嫌疑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19年11月下旬,一條校園欺凌視頻在微信群裡廣泛傳播,在鐘山縣造成惡劣影響。經核實,涉案未成年人小花(化名)、小朵(化名)集結他人毆打、侮辱被害人麗麗(化名),並將欺辱麗麗的過程拍攝成視頻。因涉嫌犯尋舋滋事罪,小花、小朵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鐘山縣檢察院提前介入這起案件,檢察官提醒偵查人員在調查取証的同時注重保護麗麗的隱私,避免給她造成二次傷害。

  檢察官第一時間走訪麗麗及其家人,了解到麗麗的身心健康均受到較大傷害。為了幫助麗麗走出陰霾,早日恢復正常生活,檢察官請來心理咨詢師對麗麗開展心理疏導,幫助她重拾生活信心。

  辦案過程中,檢察官深入了解小花和小朵的成長經歷、性格特點以及日常表現,發現二人系初犯、偶犯。小花、小朵缺乏父母的關愛和管教,案發時已輟學,案發后悔罪態度好,且積極賠償麗麗的損失並獲得了麗麗的諒解。鐘山縣檢院從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對小花、小朵及其他涉案人員進行釋法說理和教育訓誡后,初步決定對小花、小朵附條件不起訴。

  附條件不起訴,是指檢察機關對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認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責任時,給其設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內積極履行相關社會義務並完成與被害人及檢察機關約定的相關義務,足以証實其悔罪表現的,檢察機關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為保障涉案人員的合法權益,鐘山縣檢察院向公安機關、麗麗及其法定代理人、小花、小朵及二人的法定代理人發放《附條件不起訴意見征詢書》,征詢各方對附條件不起訴的意見。

  3月下旬,鐘山縣檢察院召開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聽証會。小花、小朵、麗麗及三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縣委代表、縣公安局偵查人員、司法社工參加了聽証,對是否同意對小花、小朵附條件不起訴發表意見。經檢察官教育及釋法,小花、小朵深刻反省了自身的錯誤行為,向麗麗賠禮道歉。最終,參加聽証會的人員一致同意檢察院對小花、小朵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后,檢察官與小花、小朵的法定監護人、司法社工等組成考察幫教小組,共同制定幫教方案,約定由鐘山縣檢察院建立幫教檔案,檢察官定期對小花、小朵開展跟蹤走訪,監督考察幫教成果。檢察官征求麗麗的意見后,協調教育部門和學校為麗麗辦理轉學。同時,幫助小花、小朵復學返校。(陶小雲 黃銀婷)

(責編:許藎文、周雨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