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三以”工作法提高“退桉还耕”“三度”

为守护国家粮食安全线,让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政策落地生根,推进连片耕地产业开花结果,2022年12月份以来,南宁市马山县林圩镇纪委立足监督执纪,加强耕地整治,围绕“三以”工作法,提升“退桉还耕”的“认可度”“准度”“效度”,助推“退桉还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清桉一线做好动员解释工作,提高“退桉还耕”的“认可度”。林圩镇纪委除了平时召开群众会议,走村入户宣讲政策,还要做好个别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以消除群众思想上的顾虑,让他们认识到,在耕地上种植桉树,不仅会破坏生态,造成土地板结、泉水枯竭、影响邻地等不良现象,而且也是一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规的行为,进而让群众认可、理解并支持清桉行动,不断提高群众腾地复垦的积极性。
以目标为导向,深入清桉一线做好图斑比对工作,提高“退桉还耕”的“准度”。根据林圩镇国土所提供的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桉树地块图斑,镇纪委组织工作人员与桉树种植户逐个目标地块核对,确认镇内违法种植桉树的清理范围并做好标记,确保摸排工作的准度。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种植现状,进一步研判清退条件,加快组织开展清理工作。涉及图斑地块的群众经过与村委及村工作队突击队员在现场共同勘查,进一步明确卫星图斑划定的范围,确保清桉工作不走样不变质,依法依规顺利开展。
以结果为导向,深入清桉一线做好跟进监督工作,提高“退桉还耕”的“效度”。清理桉树必然会给部分种植户带来或大或小的损失,给清理工作带来困难和挑战。为此,该镇纪委首先督促涉及图斑的村两委干部带头清理违法占地种植的桉树,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也积极响应。同时,为保证清桉工作落到实处,林圩镇纪委工作人员靠前监督,对于不及时清理的地块及时督促提醒,要求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同时对包庇和纵容的公职人员坚决从重从快查处,绝不姑息,以表明清桉工作的迫切和决心。
截至目前,林圩镇纪委共组织35人,分成5个小组,深入该镇17个村屯,共计督察36次,要求立行立改1264.4亩,限期整改2355.6亩,累计清理桉树6261.45多亩,复垦1483亩。(徐章程、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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