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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落实教育督导“五制”让责任督学成为“双减”工作的助推员

2023年01月10日10:54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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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双减”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果,有效治理校外违规机构,确保辖区内不出现擅自违规培训的情况,陆川县采取“五制”工作模式,压实责任督学工作责任,全县115名责任督学对学校“双减”工作进行挂牌督导。

落实督导“宣传制”。陆川县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加强责任督学业务培训,吃透政策内容,熟悉业务流程,强化工作举措,统筹推进“五项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校内课后服务”等工作,确保“双减”政策落地生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方面加强对机构的宣传教育,要求责任督学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深入走访并对 “双减”政策进行宣传,帮助各机构更好地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另一方面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责任督学督促学校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给家长的一封信、建立家长微信群,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全面开展“双减”政策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

落实督导“重点制”。该县坚持责任督学每月到校督导学校教学常规工作,做到常态督、督常态,同时,针对学校“双减”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把学校落实作业公示制度情况、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学生作业压减情况等作为督导的重点内容,推动中小学“双减”政策真正落地见效。

落实督导“整改制”。该县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完毕后,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向学校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科学有效的反馈意见。对一般性问题,学校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责任督学做好跟踪督促,提高督导的实效性和整改的时效性;对难以推进,需要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则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由教育督导部门协调督促解决。

落实督导“问责制”。该县对督促指导2次(含2次)以上仍未整改的,责任督学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对于不作为的学校,教育督导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对学校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或突发重大事项,责任督学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协助教育督导部门根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条例,视情况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启动问责程序。

落实督导“报告制”。该县责任督学结合客观、主观情况对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教育教学等情况进行整体判断,督查相关政策落实有没有具体的文件、办法、实施或行为等。责任督学每月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检查和考核。(于利臣、李海宁、祝有佳)

(责编:周雨乐、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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