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广西频道>>广西要闻

江南区医保“微改革” 服务群众更方便快捷

四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认定权限下沉至一级医疗机构

2022年12月18日09:57 |
小字号

在江南区,高血压、糖尿病的慢病资格认定、开具处方、取药已实现镇卫生院“一站式”办理;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情况肺疾病这两种慢病患者的处方开具及用药也可在镇卫生院实现,且报销比例比城区二、三级医疗机构高。今年9月,江南区医保服务“微改革”,将4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认定权限、处方权限以及相关药品下放至有相应资质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现在看病拿药,在镇卫生院就可以了,报销比例也比市级医院高,既省时又省力,很方便。”江南区江西镇同江村那梧上坡今年73岁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5年的卢振明感慨地说道。

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医保服务,得益于江南区医保服务“微改革”。今年9月份,江南区通过印发《江南区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保障“微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优化部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认定流程、改进服务方式,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向镇、村延伸,切实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江南区医保中心副主任徐莹表示,根据今年自治区的最新规定,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医疗费用的,统筹基金分别支付80%、65%、50%。目前,江南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可为高血压慢病、糖尿病慢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病患者提供医保目录内37种常用药。今年9月—10月,在“微改革”试运行期间,江西镇、苏圩镇、延安镇卫生院共有170人次办理“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情况肺疾病”等四种门诊特殊慢性病业务,报销比例达80%以上,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记者何璨汐 通讯员林凤鸣 赵杰)

来源:南宁晚报

(责编:陈露露、庞冠华)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