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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对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给予34项激励支持措施

14个设区市75个县(市区)获督查激励

2022年11月28日08:29 |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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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结合中央、自治区各类督查、检查、考核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21年坚决打好“七场硬仗”、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4个设区市、75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4项激励支持措施。

  强化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发展是督查激励关注的焦点。南宁市、柳州市、贺州市、玉林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成效明显,今年自治区在安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州市、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玉林市、贺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推进工业振兴、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以及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数量或被认定为智能制造先行区等方面成效明显,今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加大工业稳增长政策支持力度,在“双百双新”“千企技改”等项目申报,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支持申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项目。

  扩大有效投资是督查激励的重点。河池市、南宁市、百色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国家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自治区公路水路建设补助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较好,今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交通项目建设上给予资金支持,分别给予第一名河池市3000万元、第二名南宁市2000万元、第三名百色市1000万元奖励。钦州市、梧州市、桂林市、防城港市的水利建设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今年从自治区水利部门预算资金中分别给予上述地方320万元、260万元、220万元、200万元奖励。

  真金白银激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桂林市以及忻城县、南丹县、田东县、鹿寨县、浦北县强化组织政策保障、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在2023年自治区提前批资金中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贺州市以及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兴业县、忻城县、天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综合评价全区排名靠前,今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进一步加大后续扶持工作支持力度,在安排以工代赈或乡村振兴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玉林市、桂林市、梧州市以及南宁市江南区、南宁市高新区,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成效明显、考核评价为优秀,今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给予对应专项工作经费奖励,并在分配下达2023年中央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支持。

  对保护耕地,落实粮食安全成效明显的地方,奖“地”又奖钱。玉林市、防城港市、柳州市耕地保护工作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比例低,今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分别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1200亩、1000亩、800亩。河池市、柳州市、贵港市、北海市4个设区市以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积极主动、任务完成质量高、建后管护效果好,今年在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给予激励支持,奖励200万—500万元。柳州市、钦州市、贵港市、贺州市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较好,今年在安排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粮食安全专项资金时给予每市300万元奖励。

  激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防城港市、柳州市、贵港市、桂林市、百色市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大气、流域(近海)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或连续3年保持全区前列,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成效明显,今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各奖励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00万元。桂林市及灵川县、柳州市及三江侗族自治县、北海市及合浦县、玉林市及北流市、南宁市青秀区、富川瑶族自治县、天峨县、上思县、贵港市港北区、钦州市钦南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在全区综合评价排名前10名,今年在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中共安排1000万元予以奖励,其中奖励每个设区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60万元。

  此外,北海市、河池市、贵港市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等方面成效明显,今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下一年度经费安排时,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记者/覃文武)

(责编:陈丽冰、庞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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