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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三个一”试点探索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2022年11月11日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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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桂林市为全国两个失信联合惩戒试点城市之一。一年来,桂林市积极响应,广泛调研,制定方案,构建一套联动机制,打造一个智慧平台,试行一个行业赋码,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初见成效。

构建一套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成立工作专班。去年12月,桂林市成立了由副市长担任总负责人,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人,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38个部门为成员的市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试点工作专班,印发《桂林市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并协调市财政划拨专款用于失信联合惩戒监管平台建设。

健全联动机制。在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将各类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归集至桂林市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基础上,桂林市进一步扩大失信联合惩戒领域范围,明确实施流程,完善信息推送、发起响应、惩戒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形成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依法设列清单。坚持以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明确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列领域范围和认定标准,组织38个部门报送《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列清单》,严格认定程序,依法制定惩戒措施。

打造一个智慧平台,实现数据互通、惩戒同步的监管成效

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的大力支持下,桂林市各部门通力合作,成功打造出高效、智能的失信联合惩戒平台,初步实现38个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系统数据互通,惩戒同步,结果共享。

实现失信联合惩戒数据归集与共享。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列清单及归集的失信主体信息为基础内容,各级各部门通过失信联合惩戒平台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网上一体化失信查询、录入、汇总以及信用修复统计等,并共享给其他试点成员单位。目前,该平台已录入市场监管、法院、税务等部门失信主体信息768条、惩戒措施309项、惩戒依据258条,实现向38个部门同时发起联合惩戒。

实现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提示与实施。将失信联合惩戒监管平台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嵌入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当失信主体在线上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业务时,行政“预审”环节将以弹窗形式自动进行失信及惩戒提示。目前,已有355个事项可实现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与失信联合惩戒监管平台无缝衔接,并已完成提醒19次、惩戒6次。同时,对于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为入口、以部门业务系统为操作终端的其余行政事项,正逐步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失信联合惩戒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当前已与广西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完毕,开展联合惩戒。截至10月底,已限制失信人员任职、开办企业共计2753人次。

实现失信联合惩戒结果汇总与分析。可通过失信联合惩戒监管平台,对各级各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和结果进行分类和统计,包括失信主体数量曲线变化图、失信主体确认部门与数量分布图、失信主体行业分类图、惩戒反馈数据图等,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供参考依据。

试行一个行业赋码,拓展信息公示、公众监督的应用效果

结合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和世界级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桂林市依托失信联合惩戒监管平台,在全市旅游行业试行市场主体信用赋码。精心选择了桂林市各县(市、区)旅游行业的522家重点市场主体作为试点单位,采取信用二维码的形式,一户赋一码,张贴在各市场主体门店显眼位置。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均可通过扫码方式即时了解该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包含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公示、信用承诺、信用风险等级、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监督检查、被投诉等相关信息及获得的官方荣誉称号等。通过贴近群众的方式再次对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信息进行公示,让联合惩戒的效果得到更好地应用。(李娟、莫超超)

来源:桂林市市场监管局

(责编:许荩文、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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