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第二批10处自治区重要湿地
2022年09月02日09:53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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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公布了第二批自治区重要湿地,包括桂林猫儿山森林沼泽湿地、永福百寿河湿地、防城港山心沙岛湿地、钦州大风江口湿地、茅尾海红树林湿地、达开水库湿地、贵港六陈水库湿地、百色澄碧河水库湿地、靖西渠洋湖湿地、宁明古梅草本沼泽湿地等10处湿地。这是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职责,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的重要举措。
湿地是全球重要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根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广西共有湿地75.43万公顷,占广西国土面积的3.18%。
2022年6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对湿地有明确定义,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还明确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负责发布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及范围,并向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截至目前,广西建立了以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全区现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2处(其中红树林类型保护区3处)、国家海洋公园2处、国家湿地公园24处(含试点)、野生稻保护小区10处、国际重要湿地2处、自治区重要湿地44处。(王勇、肖谋耀)
(责编:王勇、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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