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以有力监督助推民族团结进步
“同心文化载体建设项目经费投入不足,请说明一下。”日前,宾阳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对各镇民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发现个别项目推进缓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随即向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反馈,并要求整改到位。
近年来,宾阳县纪委监委面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把民族团结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民族团结的神圣使命,开创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宾阳县纪委常委会每季度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了常委会决策部署、责任领导牵头推动、相关职能室具体协调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具体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干部成立“室组地”联动监督检查组不断深化“一月一监督”“清单式监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合理使用和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近三年来,宾阳县争取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三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69万,建设完成项目22个,既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也为产业发展助农增收提供了有力条件。
同时,聚焦各民族群众多元化需求压实主体责任。探索推行蹲点式、交叉式、专题式等监督方式,推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体责任落地落实落细。全县民族宗教系统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五个一百”、民族文化进校园、“五比五争”、“九进”、打造民族节日节庆“名片”、实施“六个一批”工程、民族团结“暖人心”工程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开展。
此外,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和“前哨”作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让民族工作干部队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以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的态度贯彻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更加丰富、物质基础更加牢固、制度基础更加完备。截至目前,该县露圩镇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露圩镇露圩村获得“广西民族特色村寨”命名、全县27个单位获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5个单位获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集体,41个单位获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单位,148个家庭获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家庭,162人获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个人。(廖伟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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