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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司法局注重立法“五个环节”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22年05月05日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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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经自治区专家评审组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表决和自治区领导同意,柳州市申报的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项和一个单项从全区项目中脱颖而出,获推荐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评审,柳州市成为广西唯一获推荐的地级市。这代表着柳州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成绩与工作成果。

政府立法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柳州市司法局承担着政府立法的重要职能,自2015年8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注重做好“五个环节”工作,努力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能力与立法质量水平,为柳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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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计划”环节,制定年度政府立法工作方案

程序公正才能保证立法的科学有序。柳州市司法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先导,立规则、建程序,2016年10月15日,柳州市首部政府规章《柳州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办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政府立法工作驶入了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该部规章对政府立法立项、起草、审查、公布、解释修改等均作出了详尽规定。自2017年政府立法计划开始,柳州市司法局坚持依照规章制定程序代政府草拟政府年度立法计划。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对立法项目充分论证、科学评估,注重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注重“协调”环节,保持与柳州市人大相关专委的积极沟通

柳州市司法局注重把政府立法计划与人大立法计划相统一、相衔接,每年的政府立法计划拟定前,积极与市人大相关专委沟通,在政府立法计划中列入人大立法计划的项目;邀请市人大相关专委人员莅临指导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的立法项目论证会;向市人大相关专委汇报立法项目的审查修改等工作进展情况;对于通过政府审议报请市人大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协助市人大完成项目的论证、审查修改等后续工作;立法工作中遇到问题等及时请示沟通,便于立法原则、思路等与市人大保持一致,确保立法质量。这一系列沟通“组合拳”充分体现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

注重“统筹”环节,汇聚各部门各方面工作合力

柳州市司法局注重“先入为主”,统筹做好信息搜集工作,掌握立法工作第一信息,在拟定政府立法计划时统筹协调各部门起草或者牵头起草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积极推动起草单位启动起草工作,制定起草工作方案;主动作为、提前介入,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的职能前移,通过调研、座谈、召开协调会或者电话沟通等方式指导各部门的起草工作,提前熟悉立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审查工作的前瞻性与主动性。《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柳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等在部门起草过程中市司法局就积极参与,与部门积极协商立法相关问题,为后期高质高量的审查修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注重“收集”环节,确保民意在立法中得到体现

柳州市坚持开门立法,广察民意、汇聚民智,2020年8月设立了12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使立法工作深入基层,收集、听取最真实的基层群众意见。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回应民众呼声。针对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筑垃圾急迫的处置利用问题,针对城市噪声污染问题,出台了相应的《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回应民众需求。

《柳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养犬管理等立法项目均通过基层联系点征求民众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平台“下沉”,让百姓的心声更快、更准地体现在立法中。

注重“评估”环节,保障法规规章持续有效

为保证地方行政立法条文的生命力及有效性,需要定期对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立法法》规定,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2018年颁行的政府规章《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实施至一年半之际,柳州市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着手启动引入第三方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对该规章亟需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条款内容进行了充分有效的论证,后会同规章实施部门建议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将该规章上升为了地方性法规。这一举措既确保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继续有序开展,也最大程度地节约了立法的社会成本,保障了法律条文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彰显了地方立法特色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

自柳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柳州市司法局立法工作硕果累累,已完成了5部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修改工作,均已公布施行。除此之外,还完成了7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已公布施行6部。

“五个环节”持续发力,着力实现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一系列立足柳州实际和地方特色的政府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完善地方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地方治理能力和水平上,绘就了一份高质量的法治政府建设画卷。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思维与法治理念的提高,对“良法善治”需求也日益增长,柳州市司法局将继续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依托高质量的立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覃晓凌 闭玲玲)

来源:柳州市司法局

(责编:陈丽冰、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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