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震玲委员:建议认可家庭全职服务 以制度提供职业保障
韦震玲委员。受访者供图
人民网南宁3月8日电 (覃心)“目前《民法典》已经认可全职太太、全职爸爸对家庭的劳动付出,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可以获得补偿,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中,全国政协委员、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带来了一份关于建立家庭全职服务成员职业保障制度的提案,建议从制度层面认可和保护全职家庭成员的劳动付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韦震玲委员提出的“家庭全职服务成员”,是一种跨越性别、身份、社会认知局限的概念,既包括占据“主流”的全职太太、新兴的“全职爸爸”,也囊括了为父母提供全职服务的子女等家庭成员。目前,我国还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机制,因此她建议,认可家庭全职服务成员对社会发展及治理的实际贡献,从加强家庭教育、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等角度思考,体系化应对和研究解决。
在提案中,韦震玲委员表示,可以参考当前一些国家在解决生育率低和老龄化问题的经验和做法,例如家庭中被服务对象如有固定经济收入来源,有义务向家庭全职服务成员支付一定生活服务费用。
在家庭责任与工作难以平衡的情况下,很多职场人面临两难。韦震玲委员建议,可以探索建立停薪留职待遇的制度,即基于养育幼儿和照顾老人,在一定许可期限内回归家庭的职工可申请停薪留职。可以规定因特殊事由、在特殊时期(3岁以下哺乳幼龄教育期,照顾失能父母、配偶等)辞职,家庭全职服务成员享受工龄累计及劳动社会保障相关待遇等。
韦震玲委员认为:“一些特殊家庭往往面临赡养扶助失能老人、配偶,照顾有精神疾病及其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的问题,现有的养老、扶幼、扶弱机制无法解围他们的现实之困。”
她建议针对特殊家庭能出台更为实际的保障机制,推动社会资源和家庭资源整合,实现溯源治理。如发放劳务补贴、社会救助金;提供免费的公益培训;将这些家庭成员纳入专业护理人员队伍储备,为其提供后续的职业保障等。
“建议由民政部牵头,劳动社保、妇联、工会等多部门参与,对我国居家养老扶幼扶弱的赡养扶助模式进行调研,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保障机制。”韦震玲委员期待,孝老爱亲、扶助哺育等充满人情味的家事在家庭层面能得到妥善解决,促进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提高家庭生活教育质量和社会和谐的程度的同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责编:覃心、黄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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