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南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近日举行南宁市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南宁市增加供给,培育主体,规范行为,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关情况。
2020年7月,南宁市成功入围全国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3年共24亿元的资金支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南宁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机制、筹房源、搭平台、育主体、稳租金,充分调动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的积极性,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具有南宁特色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体系。
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南宁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提高城市竞争力,吸引青年人才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据统计,2020年南宁市市辖区常住人口约597.72万,初步预测到2022年,南宁市市辖区常住人口新增租赁住房需求约24万套(间)以上,供求缺口8万套(间)以上。为此,南宁市提出,到2022年底实现筹集租赁住房8.6万套(间),形成供应主体多元、房源供给充足、市场结构适配、租金价格合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的试点目标。
通过梳理住房租赁项目,南宁市将租赁对象为新市民青年人,租金标准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金、户型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范围。纳入2021年计划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31个,住房13930套。截至目前,已建成项目8个,建成住房3005套;已开工未建成项目20个,开工住房12668套。
试点示范期间,南宁市通过盘活存量闲置住房、利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利用商办厂房和“城中村”“城边村”改造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2020年,共筹集房源约3.5万套(间)。2021年,筹集意向房源约5.3万套(间),其中新建类意向房源1.86万套(间),改建意向房源0.15万套(间),盘活类意向房源项目约3.28万套(间)。
加强资金支持壮大住房租赁市场
就中央财政给予的3年共计24亿元资金支持,南宁市从三个方面对本市住房租赁市场进行资金支持:
对筹集房源的补助。包括对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的补助,其中对独立供地新建租赁住房、购买商品房用作租赁房项目的补助标准为1300元/平方米;对存量国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的补助标准为1100元/平方米。对改建租赁住房项目的补助,按闲置毛坯房、商办改租、厂房改租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200—800元/平方米的补助。
对盘活存量房项目的补助,即对自持和托管项目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助。受补企业需要承诺相应年限的运营期等若干条件,方可按照项目进展分年度分阶段提取补助资金。
对市场主体的补助。包括对规模化专业化运营的住房租赁企业给予奖励,对在政府租赁平台公布房源并完成网签备案的机构给予补助,对住房租赁企业开展的相关经营活动给予贷款贴息等。
支持相关政府部门和街道等机构完善体制机制。
2020—2021年南宁市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补助资金16亿元,市财政局已根据市住建局审定的2020年入库项目和2021年任务计划,分配资金11.95亿元。
多种方式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主体
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离不开成熟、规范的市场主体。南宁市通过加快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经营及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等方式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主体。
下一步,南宁市将在企业享受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税率、对一定规模以上租赁企业给予项目运营补助等方面为企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南宁市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三维建模等先进技术,搭建住房租赁行业发展的公共云服务平台。推出平台微信公众号“邕有家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租赁信息发布、房源核验、合同网上签订、网签自动办理备案、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评价等一条龙服务。
截至目前,租赁平台上预告出租房源16038套(间),累计挂牌上架房源1339套(间),采集盘活房源信息10790套(间),合同网签8241份,合同备案13784份,日均访问量20037次。此外,网格化动态巡查管理平台、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监管平台、房屋租赁资金监管平台、房屋安全监管平台等4个平台也在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记者 尹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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