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法学院加强对刑事法律诊所课程的改造
近年来,广西大学法学院对刑事法律诊所课程的改造,主要注重以下几点,以此来完成课程的角色定位,使之成为法学教育中无可替代的课程。
根据刑事诉讼的需要,完成知识体系的纠错和弥补。刑事法律诊所课程通过刑事诉讼过程和内容的体验,让学生了解理论课堂所学的知识哪些理解对了,哪些理解错了,并将理解错误的部分纠正过来;同时,也了解所学知识与司法实践活动所需要的知识之间的差距,将未开课部分的知识通过自学弥补起来,打下宽厚的基础。从而形成完整且能适应司法实践的知识体系。
有效沟通不同学科的知识。刑事法律诊所课程通过展示刑事诉讼的完整过程,使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等相关的法律制度放到一个案件里适用,能够形成不同学科知识的有效沟通,使学生形成整体的法律观念。
正确区分研究型知识与实践型知识。刑事法律诊所课程通过对刑事诉讼过程的展开,让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标准和程序清楚展现出来,让学生了解这些标准和程序背后涉及的理论选择,掌握哪些理论是可以应用司法实践的,从而克服将不同国度、不同社会制度形成的特有理论乱用于司法实践的状况。
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跨越。理论课堂学到的往往是已经高度抽象化、类型化的知识,学生学会了这些知识仍不能直接转化为实践动手能力。需要通过实践活动将这些抽象化、类型化的知识与案件事实关联起来,才能用以处理案件。比如,都知识定罪需要行为人的行为满足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有哪些要件,但形形色色的案件事实哪些才是能够满足构成要件的,则需要通过刑事诉讼活动的展示才能逐渐明白。再如,案件事实的认定,需要用证据来证明。哪些材料能够作为证据,证明某个事实存在与否,需要什么证据,各个证据的证明力如何,需要在具体案件中才能得到落实。所以刑事法律诊所课程通过让学生参与刑事诉讼过程,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动手能力。(莫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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