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法学院: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成为锻造重点
随着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全面启动,作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世界三大区域经济合作区之一,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据世界贸易总额13%,经济地位举足轻重。而伴随着经贸往来的快速发展,民商事纠纷的防控以及发生不可避免。在此背景下,涉东盟法律人才的培养也成为广西大学法学院人才锻造的重点。
一是实行校内外岗前培训系统贯通东盟法律知识。在实习实训派遣之前,学院除组织学生进行全员知识及纪律的相关培训外,针对涉东盟实习的岗位及实习生,学院还组织东盟法相关教员对实习同学进行专门培训。相关教员既包含院内主讲东盟法律的教师,也包含兼职导师,针对可能涉及的东盟法律知识、东盟风土人情等进行一定的培训,以便实习生迅速融入相关工作中。
二是多面向、多层级实践基地辐射东盟法律人才培养。为更好地培养涉东盟法律人才,法学院一直致力于建设涉东盟法律实践基地,积极开发和探寻能够培养涉东盟法律人才的相关单位,如今达成实习实训合作意向的单位广泛、层级多样、官方民间兼具,很好满足相关人才的多维度锻造。其中合作基地涉及南宁市基层及中级人民法院中的涉外审判庭、涉东盟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南宁市仲裁委、南宁市司法局及广西各地司法所等,既有基层单位,也有市级单位,既有官方单位,也有民间组织等,实习基地广泛,布局合理。
三是诉讼与非诉讼结合,多向度培养涉东盟法律人才。就诉讼实践而言,人民法院的涉外庭有针对性地让实习生参与涉东盟国家案件的相关审判工作,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让实习生全面了解涉东盟案件的审判流程以及特殊性;就准司法程序的民间仲裁实践而言,南宁仲裁委也积极让实习生融入相关涉东盟案件的处理工作;就非诉讼实践而言,涉东盟律师事务所让实习生积极参与东盟企业的并购与重组,协助尽职调查,起草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产权见证意见等;协助走访东盟客户等。律所同时还带领实习生为国内客户进行东盟国家系列投资、知识产权法律培训课程做准备,对东盟国家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系列课题资料进行法律检索、行业研究与汇总,撰写一系列东盟国家知识产权、投资系列的研究报告、协助进行涉外案件资料的法律英语翻译等工作。司法行政机关的非诉实习工作而言,针对一些涉东盟的民间调解、司法文件的起草、涉东盟当事人行政复议、东博会等的筹备等实践工作,实习生也广泛参与,获得了多向度的综合培养。
广西大学法学院涉东盟法律人才实习实训养成正随着中国—东盟交往的推进而向前发展,新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学院也立足于现有实习实训的良好根基,积极拓展更多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的基地建设,争取迈出南宁,向边境口岸等地区延伸,比如凭祥、东兴等边贸往来众多、急需纠纷调解、预防风险的法律人才提供法律助力的地区开展相关合作,同时,富有指导经验的实践导师库的储备也相当重要,法学院将基地建设和导师库建立置于同等位阶,将出台相关文件促进彼此间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涉东盟法律人才的相关培养。(林轲亮)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