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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开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2021年08月19日15:48 |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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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书》(法院供图)

8月16日,小丽(化名)激动地从西乡塘区法院法官手中接过《离婚证明书》,因为她不必为买房向他人出示涉及隐私的调解书。这也是西乡塘区法院开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今后证明离婚不再尴尬!

近日,小丽因为想购买房产而困扰,今年6月才离婚的她需证明婚姻状况,而离婚调解书涉及隐私她不愿出示。8月16日,小丽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法院,请求出具生效证明。让她意想不到的是,主办法官迅速为她出具了《离婚证明书》,并告知她这本证明书可以证明她的婚姻状况。小丽激动地表示:“这下我去买房再也不用担心会泄露隐私了。”

婚姻结束,双方对簿公堂,甚至大动干戈后,所涉及的“离婚种种”如夫妻感情破裂缘由、往常生活细节、不良习惯嗜好、生育子女情况、财产具体情况等隐私,都有可能被翔实记载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在再次结婚、购买房产、办理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得不尴尬地将判决书或调解书展示于外人面前。

为此,西乡塘区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多角度从细微处关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研究制定了《离婚证明书》在全院推广使用,并于8月16日向当事人首次开具。

《离婚证明书》是一本以清新天蓝色为主色调的A5尺寸大小的硬皮册子,便于保管、携带。证明内容仅记载了当事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裁判文书生效时间、解除婚姻关系时间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这种通过提供“证明”从而说明婚姻状况的方式,极大地照顾了当事人特别是被法院认定为有过错方的当事人的心理与情绪,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据了解,只要是通过西乡塘区法院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向西乡塘区法院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

一本小小的证书,如同一双温暖的手,不仅遮盖了当事人的隐私与“伤疤”,更是用司法的柔情与担当给予了当事人便利和尊严。(郑芳、刘婷章)

(责编:彭远贺、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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