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出台加强“一把手”监督十项细化措施
近日,浦北县出台《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十项细化措施》,从监督内容、监督责任、监督方式等环节对“一把手”监督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提升监督精准度和实效性。
《细化措施》以“三层监督、四个追责、五项重点、六种措施”为主线,将对“一把手”监督的重点,提炼细化为十项措施,系统阐述了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这个课题。
“三层监督”,厘清监督定位。明确将监督划分为上级、同级和专责三个层次,发挥三层监督的职责和优势,构建同向发力、互融互通、全面系统的立体监督体系。
“四个追责”,压实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党组)、纪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受请托人,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组织委员)等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事项和处置要求,如果发现执行不到位,将严格依规依纪追究相应责任,通过问责确保制度刚性执行。
“五项重点”,瞄准监督关键。以强化政治监督为统领,突出对政治纪律、廉洁自律、议事决策、管党治党、重大事项决策等五个方面的监督,有的放矢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思想、作风、纪律等全方位监督。
“六种措施”,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关口前移,注重事前主动监督、事中过程监督、事后跟踪监督,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情况报告、问题直报、巡视巡察、廉情通报、述职述廉等六种主要监督措施,织密监督网。
《细化措施》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发挥“头雁效应”,把加强“一把手”监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对监督不力、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造成本地区“一把手”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细化措施》刚性贯彻执行,并通过抓‘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以点带面’地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浦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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