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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这些条件,可申报南宁市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评选

2021年08月15日09:35 | 来源:南宁云—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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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评选奖励办法》印发

获奖项目最高可获奖金80万元 

《南宁市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评选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近日印发,进一步支持和鼓励南宁市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建设。《奖励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届时,我市将每年举办一次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评选活动,候选创新项目为上一年度的创新项目,获奖项目最高可获80万元奖金。

南宁市优秀金融创新项目主要奖励在服务实体经济、保险创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跨境金融创新、债券创新等方面,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保障金融运行安全、推进产融紧密结合等为特征的金融产品、技术、工具、服务、管理方法和机制创新,以先进金融创新项目引领南宁市金融业跨越式发展。

《奖励办法》明确,金融创新项目评选活动的申报、评审和授予由南宁市金融办组织实施,分初审、复审、公示、奖励4个阶段,结合项目创新作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示范引领效果和风险控制水平等因素进行等级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申报单位为优秀金融创新项目研发和实施的驻邕持牌金融机构、金融中后台服务机构、南宁市地方金融组织、股权投资机构以及经市金融办认定的有关单位,届时,将由市金融办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全部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每个单位最多可申报3个项目。

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评定后,将以一定的形式在一定范围通报、颁发奖励证书和奖励资金。项目设一等奖1名,奖金80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50万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30万元。

此外,《奖励办法》还从创新性、应用性、示范性和安全性4个维度明确了优秀金融创新项目相关要求,如在示范性方面,该项目要具备行业代表性和全区、全国领先优势,对金融业发展有较大引领示范作用,推动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建设效应显著。(记者韦静 实习生翟宏敏)

(责编:陈丽冰、周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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