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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购房忌冲动 缴纳定金需谨慎

2021年08月12日11:08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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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宁8月12日电(王勇)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8月12日,广西消委会、广西房地产业协会联合发布今年第四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购房忌冲动,缴纳定金需谨慎,谨防购房陷阱。

(一)在购房交定金之前,要量力而行,提前向银行和公积金部门了解和咨询政策,了解自身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和贷款额度。

(二)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交付定金或订金(如“认筹金”“认购金”“优惠登记金”)时,明确约定预先支付价款的性质,认真核对合同中是“定金”还是订金?并明确不能履行认购协议时,订金的退款时间和违约责任,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不要轻信房地产公司或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优惠。若商家做出了口头优惠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承诺内容写进去。

(四)了解清楚楼盘的规划真实信息,生活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周边楼盘价格情况,上学、就医、环境、交通是否便利,明确交房时间、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时间等重要信息,慎重签订购房合同和交付定金,切勿盲目冲动消费。

(五)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否齐全(“五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六)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的所有条款,对于合同的空白处的填写,要与开发商明确约定。对合同中的按揭贷款、付款方式、建筑面积、违约责任等条款要明确约定。

(七)如果购买二手房房,要谨防中介公司违规代理、变相收取定金或预定款,暗中加价收费,不明码标价,“一房多卖”等行为。消费者在购买前,应到产权管理部门查询房源是否合法,是否有抵押,是否有贷款、物业费是否结清等。

(责编:王勇、黄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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