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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执行合同纠纷案 发现1.2亿年前古生物化石

2021年07月20日1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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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方某军与中信银行钦州分行的合同纠纷,在清点方某军的北京房产时,法院意外发现方某军收藏的恐龙蛋化石、刘氏原白鲟古生物化石。7月15日,南宁市青秀法院执行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广西自然资源档案博物馆的工作人员来到北京,对被执行人方某军在北京住所收藏的恐龙蛋化石、刘氏原白鲟古生物化石进行了移交工作。

在现场,南宁市青秀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向广西自然资源档案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移交了恐龙蛋化石和刘氏原白鲟古生物化石。

广西自然资源档案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古生物化石是地球历史的见证,是研究生物起源和进化等的科学依据,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尤其是这件刘氏原白鲟古生物化石,它是一条成年鱼,体长有八十厘米,生活在一亿两千万年前,就相当于白垩纪的早期。

广西自然资源档案博物馆馆藏部主任李永球说:“从这标本来看,品相形象还是保存比较完好的,这个头、鳍,这个形态,包括这个尾巴里面保持形态都很好。”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中信银行钦州分行与方某军合同纠纷一案,准备拍卖方某军北京顺义区天竺兰花园天韵阁的房子,执行法官发现方某军收藏的古生物化石。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郁说:“在清点造册过程中,就发现了两个物品比较特殊,我们也不清楚这个是什么东西,但是看到有些疑似古生物,那我们就根据相关的规定,移交给相关鉴定资质部门进行鉴定。”

确定这两件物品是古生物化石标本后,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法院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和被执行人方某军沟通,双方一致决定把这两件古生物化石上交给国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风险管理部法律保全室经理周翔表示,秉承保卫国有资产,清收必须颗粒归仓,国宝必须上交给国家,尽我们的社会义务。

古生物化石不能私自收藏 倒卖古生物化石要判刑

广西自然资源档案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几年有不少的人热衷收藏一些古生物化石。在广西,特别是在扶绥一带出土过恐龙化石,因此一些人就把目光盯上了恐龙化石,把化石当成普通物品进行交易。但是恐龙化石属于国家重要保护古生物化石,国家不允许私自收藏和买卖。

据了解,2020年10月,在贵州省安顺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特大倒卖文物案,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的涉案古生物化石212件均予以没收上缴,两名被告犯倒卖文物罪被分别依法判处九年和六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责编:陈丽冰、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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