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广西频道>>要闻

广西财政8大措施全力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07月13日15:55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小字号

为巩固提升建筑业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自治区出台的《关于促进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相关部署和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完善税收金融优惠政策、实施财政奖励、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投向以及规范工程价款结算等方面,出台各类支持政策措施,以改革创新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降低建筑业企业税负。落实落细国家深化增值税改革、扶持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自治区出台的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质量发展等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广西建筑业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鼓励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及以上(最高不超过9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桂惠贷”名单制产品中增加“建设贷”,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依规提供重点支持的建筑业企业名单,安排“桂惠贷”贴息资金给予2个百分点贴息,另使用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一户企业一年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四是推动建筑业企业“引进来”。积极引进一批综合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建筑业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广西,迁入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财政情况给予奖励或补助。对首次迁入广西且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的优质建筑业企业,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五是实施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对在境外承揽工程的广西建筑业企业,纳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自治区商务发展资金支持范围,并引导其及时到相关银行缴存对外承包工程风险处置备用金,推广采用银行、保险、工程担保等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提升在境外承揽工程的抗风险能力。

六是对广西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实行奖励。在区外、境外承揽工程的广西建筑业企业,计入广西的区外、境外产值连续两年保持增长,结合其当年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年产值增加超过10亿元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年产值增加1亿元至10亿元的,自治区财政给予30万元至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是对广西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实行奖励。结合广西建筑业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年产值突破50亿元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奖励后企业年产值每增加50亿元,自治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八是推进建筑业用工模式转变。落实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提取教育培训费的规定。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条件的建筑工人,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桂财)

(责编:庞冠华、黄昱梅)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