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乡检察官黄敏娜:守护公平正义 牢记使命担当

2021年06月30日17:52  来源:柳州检察
 

黄敏娜,女,汉族,法学专业本科毕业,200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融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护”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检察官,黄敏娜同志恪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的政治本色,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职业坚守,全力投入打击和惩治刑事犯罪工作,勇挑重担主动办理大案、疑案、难案,所办案件中有1件案件被评为全区精品案件、3件案件被评为全区优秀案件。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敏娜同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办理涉恶案5件40人,其中逮捕4件33人,审查起诉1件7人。2019年5月,其在办理中央扫黑除恶巡视组交办案件线索的韦绍伟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采矿、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罪一案中,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侦查取证,为该案依法快速办理奠定基础。其精心准备庭审预案,在一天半的庭审过程中,有理有据地指控犯罪,收到较好的庭审效果,荣立柳州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该案荣获2020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

“提”业务能力

作为一线办案人员,黄敏娜同志勤于学习法律法规、检察业务知识及其他学科知识,以案代训,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在检察机关举办的竞赛中分别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区检察业务能手、柳州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等荣誉,更是入选自治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成为柳州市青年岗位能手。

由于办案能力强,业务水平高,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借调到柳州市检察院,参与办理广东省政协党组原书记、主席朱明国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并荣立柳州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

“守”使命担当

作为一名党员,黄敏娜同志以“熠熠检徽伴我行、守护公益暖民心”为信念,热心开展公益服务。除了每年度无偿献血活动会有她的身影出现,她还积极参与“法治进校园”巡讲、普法宣传等活动,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保障校园安全,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律保护能力。2019年12月,其荣获“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2019年度优秀讲师。2020年3月,其办理的就校园欺凌问题向融水县教育局、融水镇中学制发的检察建议荣获2019年度柳州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优秀事例。

生活中,黄敏娜同志为人正直、谦虚,阳光乐观,团结同事。工作中,她对本职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份内工作不推不拖,份外工作加强协调、积极完成,作为融水县检察院的一份子,她全力奉献着自己的力量,用“检察蓝”的热血和实干践行党员的职责和担当。

(责编:周雨乐、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