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工伤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获称赞

2021年06月25日16:27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工伤农民工罗某某的亲属给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送锦旗。农宇莹摄

6月23日,工伤农民工罗某某的亲属来到南宁市兴宁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特地向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梁保贤和法律援助律师刘婧送上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对法律中心专业高效、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的称赞和感谢。

2020年3月14日,罗某某在合景天峻广场六期项目57号楼6层使用手提圆盘锯作业时,不慎被锯片伤到右手大拇指。经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罗某某为工伤,劳动能力为玖级。因与用人单位对工伤赔偿及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数额协商不成,用人单位拒绝赔付,且罗某某为农民工,文化不高,对工伤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受伤后无法正常工作,生活陷入困境。

2020年8月18日罗某某到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为他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办案律师办理案件。通过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等多渠道维权,帮助罗某某获得工伤各项赔偿共计227433.79元,及时化解了双方纠纷,同时也最大限度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案件圆满结案。

2021年1-5月,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7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6件,其中刑事案件69件、民事案件167件、涉及被拖欠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纠纷124件、因欠薪申请强制执行案24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8件。在已经办结的83件案件中,为受援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70万余元,收到受援人赠送的感谢锦旗2面,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丁映然 张建伟)

(责编:庞冠华、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