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重拳打击传销、非法集资,净化营商环境——

倾力守护群众“钱袋子”

2021年06月23日09:57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倾力守护群众“钱袋子”

核心提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全区法院从严从快惩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审结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大要案,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经济秩序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全区法院依法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犯罪情况,并公布8起典型案例。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全区法院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1090件3621人。此外,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6月21日发布消息,针对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改善营商环境不到位,传销等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问题,广西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区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实现“清零”目标。

A 剖析案例,提醒群众擦亮眼睛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吴莹介绍,从审判情况看,传销、非法集资犯罪仍然高发频发。2020年传销、非法集资犯罪新收案件数分别为493件、128件,涉案领域多,危害性大,给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带来严重威胁。

记者通过梳理这些案件发现,呈现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涉案人数多。例如,贺州八步区人民法院一审的林某庆等人“龙爱量子”特大网络传销一案中,传销人员遍及全国,参与人员多达97万人;“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通过营业网点(线下)及网上平台(线上)非法吸收投资者合计4341人。

涉案金额大。从近期宣判的501传销案件看,涉案金额共计数百亿元。传销犯罪组织“吸金”能力巨大,在短时间内违法吸纳大量资金,造成巨大危害。非法集资犯罪也是如此,案件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例如,柳州“正菱集团”6年间向679个个人或单位非法吸收存款11亿多元;“国玺公司”等关联企业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吸收资金6亿多元。

利用网络犯罪趋势明显。犯罪分子通过设立网站、微信、微博等进行虚假宣传,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直接设立P2P投资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犯罪分子借助便捷的通信、金融工具,以“小投入大回报”为诱饵,层层发展下线,裂变式聚集财富,非法侵占、转移群众钱财。

手段欺骗诱惑性强。犯罪分子假借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热点,编造所谓“民族大业”“精准扶贫”“一带一路”等各种虚假项目,以“商铺返租金”“投资返利”“电子股票投资”等“大、新、奇”名目欺骗引诱,让一些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人血本无归。

法官提醒,不论非法传销组织如何伪装自己,其“缴纳会费、层级返利”的本质不会改变;承诺无风险的高额利息,编造虚假的项目、虚假宣传造势等都是非法集资常用的手段,面对“快速致富、低门槛、零收益”的诱惑,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辨别。

B 提高站位,严厉打传形成合力

依法严厉打击传销、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事关优化广西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净化治安环境,从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区法院深刻认识打击防控传销、非法集资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推进广西打击整治形势根本好转。自治区高级法院高度重视,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重点统筹推进,同时健全完善大要案审判监督、指导管理制度,推动全区法院审判传销、非法集资案件专项工作协调发展。

此外,全区各级法院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监管、以及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信息共享、风险排查,针对监管漏洞和社会乱象,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建立长效机制。河池、贵港等地法院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后,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反馈,取得良好打击整治效果。

临桂一度是广西传销犯罪的“重灾区”。“移民经济”传销组织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司法机关数年的努力打击,该传销组织在临桂基本已经覆灭。

2012年起,杜某某、杜某、德某某先后在临桂区加入以“移民经济”资本运作项目为名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拉人头获利,2015年杜某某晋升为高级业务员,至案发时,其组织、领导的传销组织参与人员累计达170人以上。杜某于2016年晋升为高级业务员,至案发时,其组织、领导的传销组织参与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德某某参与管理传销组织的日常工作,为三级经理,至案发时,其组织、领导的传销组织参与人员累计达50人以上。

2020年10月,桂林市雁山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万元;判处被告人德某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桂林市中级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维持原判。

C 追赃挽损,守护群众“钱袋子”

全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对传销、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涉案财产的追缴、罚没工作,对所有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自治区高院公布的一起重大传销、非法集资典型案件中,以赵某为法定代表人的深圳国玺华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并在全国多个省市设立分公司。被告人黄某某、尚某某等17人先后加入国玺华商公司及其广西区分公司和南宁各分公司,推广“富民就业”工程。经鉴定,黄某某等人共吸收1万余名集资参与人的资金共计人民币5.07亿元,返还本息2.8亿元,未返还本金2.27亿元。

据南宁市中级法院办案法官介绍,2019年该案及时冻结在案银行账户共计37个,涉案资金约2亿余元,具有良好的追赃挽损效果。南宁市中级法院对涉案财产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以尽可能减少集资参与人的损失。

当前我国正在加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广大群众对优质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与此同时,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也频繁发生。

2017年10月,王某某在柳州城中区注册成立养老服务公司。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该公司实际由被告人罗某控制,被告人罗某某负责协助管理,两人在柳州市大肆宣扬该公司经营的养老项目,以每年每万元返现金约900元或返消费券900元的返利方式,向110名投资人非法吸金431万元。

2020年1月,柳州市城中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被告人罗某某、罗某退赔本案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共计逾418.77万元。(记者 廖志荣)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