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长寿资源保护条例7月1日实施

广西首部保护长寿资源法规诞生

2021年05月29日10:22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我区首部保护长寿资源法规诞生

5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了《巴马瑶族自治县长寿资源保护条例》,并建议公布实施,5月28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召开自治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护条例》制定工作的说明,对该条例予以公告并公布施行。该条例成为我区首部对长寿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据介绍,制定该条例旨在把巴马优质生态资源转化为动力强劲的特色引擎,构建“生态与发展互动共赢”的生态产业体系,在生态建设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加快生态建设,不断巩固和提高巴马发展的生态优势,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巴马特有的长寿资源,巩固“世界长寿之乡”品牌成果,促进巴马长寿资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广西大健康产业龙头基地、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

《保护条例》共5章35条,对长寿资源保护、长寿资源开发利用、法律责任等方面有详细规定。《保护条例》规定,要保护长寿人群合法权益,让巴马老人都能安享晚年;要保护巴马长寿自然资源,建立保护区制度,对巴马独特的水、土、空气、气候等自然资源进行重点保护,合理开发;要针对巴马特色长寿食材进行立法保护。此外,针对巴马特有的民族文化和民族医药也进行立法规制,保障其发展和传承。

该条例对长寿资源进行界定。由于当前我国甚至全世界范围内对长寿资源并没有明确的定义,立法组通过对巴马瑶族自治县的实际情况进行考察并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对环境的相关定义,将长寿资源认定为“长寿人群及能够促进人类机体健康、延长机体寿命的独特环境资源及其产品。包括:长寿人群;有益于延长机体寿命的空气、土地、气候、水、生物、地磁等独特环境资源;自治县独特环境资源下产出的香猪、火麻、油鱼、山茶籽、珍珠黄玉米等农产品;民族特色文化、民族医药;其他长寿资源。”(记者/廖庆凌 通讯员/罗盛华)

(责编:李敏军、周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