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海4月30日电 近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嫌合同诈骗金额达1600万元的男子王某提起公诉。据悉,王某曾因诈骗罪被判缓刑,这次再犯,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介绍,1985年出生的王某,正当努力打拼赚钱的年纪,却不愿意脚踏实地的工作,而是选择歪门邪道来获取经济收入。2014年,王某因犯诈骗罪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然而,他并没有洗心革面开始遵纪守法的生活,反而来到北海市继续以骗人为生。
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王某任广西某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达公司”)的法人代表。期间,在未取得原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委托及拥有房屋产权的情况下,明知道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王某仍以某达公司名义与乔某某、刑某某、吕某某等29名受害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将北海市银海区园辉某都、金葵某郡等多处小区房产出售给上述29名受害者,并收取相关房屋款项共计人民币约1600万余元。
由于后期某达公司无法按合同约定将房产实际交付及过户,王某与上述受害人经协商约定由他退款,并与部分受害人签订了房屋退款协议。至案发时,王某已退还乔某某、吕某某、贾某某等14名受害人共计人民币550万余元,剩余的一千多万元因王某用于公司经营、发放提成等事项至今仍未退还。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房屋交易金额较大,请广大市民朋友在房屋交易之前要仔细检查好房屋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如要选择通过中介公司交易,要多方打听、对比中介公司的真实情况,以免被骗造成损失。(陈燕、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