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广西司法厅供图
人民网南宁4月25日电 4月25日上午,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会议对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以及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基层、服务群众,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会议强调,广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以及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要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立足基层,扎根基层,发挥好基层法律服务贴近群众、便民利民的优势,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建设;要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执业管理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惩处,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素质。
会议要求,新一届理事会要切实肩负起全区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重托,强化履职意识,发扬奉献精神,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协会议事、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提升常务理事会议事能力和议事效率,为服务会员搭建好平台,切实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修订草案)》《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苏黎当选为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吕静、陆师、唐本万和赖广斌当选为副会长;聘任徐志红为秘书长。
目前,广西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43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931名。近几年来,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各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法律顾问34039家,办理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法律援助案件共25万件,为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层法律服务保障。(彭远贺、徐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