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四项措施”追缴土地出让金

2021年04月18日17:35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到位,来宾市连日来加大力度,采取四项措施,“有硬度、有温度”地催缴土地出让金。截至2021年2月28日,来宾市已完成12宗土地整改,收到欠款72963.7335万元,其中新征土地出让金、利息共计857.018154万元。

依法行政,加强催缴清欠力度。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监管,加大追缴力度。通过下达催缴通知书、上门追缴等方式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催缴,迟延缴纳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征收滞纳金。同时,做好正面宣传,树立好的榜样,支持鼓励诚实守信的公司做大做强,创立公平竞争环境,形成良好的土地出让秩序。

加强源头控管和依法履约。严格审查土地出让竞买人资格,加强对企业诚信度资质审核,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明确规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价活动。土地出让合同一经签订,出让金催缴程序即启动,由土地利用科、国土交易中心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在约定的缴纳期限临近时主动与用地单位联系缴款事宜。

建立清单,加强土地出让金跟踪管理。由财务科、土地利用科、国土交易中心对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宗建立台帐,列出土地出让金欠缴名单,查清每宗土地欠缴的具体情况,包括欠款的数额、时间、原因等,及时打电话或主动上门对接欠缴单位负责人,限期缴清欠款。同时,利用、财务、交易等部门密切配合,随时掌握缴纳情况。2020年,共成交26宗地16.22亿元,除1宗地1179万元未交以外,其余25宗地全部按期交清成交价款,为历年来按期交款率最高一年。

一地一策,多方式多角度解决问题。针对不同的地块,不同的问题,实行一地一策,不搞“一刀切”,既坚持法律的严肃性,又考虑政策的灵活性。如针对未净地导致未按期交款,督促征地部门尽快实现净地出让;针对政府未返还企业的预付款导致企业未按期交款,协调兴宾区征地办等部门尽快返还预付款;针对已无实际交款能力的企业或者已无建设意向的企业,向政府申请取消资格,解除出让合同等。如目前已向市政府请示,申请取消来宾市永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对于G(2013)8号地的资格。(刘淇飞 韦凤美)

(责编:陈丽冰、黄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