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获10万元!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有奖励

2021年04月08日09:53  来源:南宁云—南宁日报
 

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4月,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保障政策法规。

活动中,南宁市各级医保部门围绕《条例》宣传贯彻重点内容以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医保信息,开展“进街道社区”“进乡镇农村”“进医院”“进药店”“进经办窗口”等集中宣传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多样化大力宣传《条例》及医疗保障政策法规;曝光欺诈骗保案件,以案释法;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畅通医保部门投诉渠道,让《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舆论氛围。在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利用疑点数据筛查、投诉举报线索等手段,全面开展“三假”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此外,市医疗保障局还将加强同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联动,着力构建一案多查、一案多处的协同监管格局,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和社会监督员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侵害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可通过拨打南宁市医疗保障局举报投诉电话0771-5846905,或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也可通过邮寄举报信、相关书面资料至各级医保部门的方式进行举报。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每起案件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不低于500元;不涉及金额但举报违规违约情况属实的,最高可奖励500元。(记者余秋兰通讯员磨嘉)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