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司法局:汇聚力量做好未成年社矫对象改造工作

2021年03月30日18:04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我儿子参加社区矫正几个月后懂事多了,尤其是在家里对待长辈的态度改变了很多,有时候儿子在孝敬奶奶方面让我作为其父亲都感到很感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的父亲说。

为切实提高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推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3月26日,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组织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教育共育交流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汇聚各方力量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座谈交流会由柳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副主任卢敏主持,参加座谈的有广西五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金露律师、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三方社会服务志愿者、8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

卢敏介绍了柳南区去年以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主要体现“三个突出、三个增强”,一是突出宣传《矫正法 》《刑法》,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矫正对象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二是突出学习中华传统文化,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道德文化贯穿未成年人矫正教育的全过程,进一步增强未成年矫正对象感恩父母孝敬之心;三是突出身心健康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未成年矫正对象抵御不良风气的能力。

刘金露律师则从专业的角度给大家讲学法守法的意义。他说,法律就是一根红线,谁越过了都要付出人生代价。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要吸取教训,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树立阳光心态,努力学习,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的公民。

座谈中,大家畅所欲言,谈体会、讲感受、说心得、表寄语、提希望。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希望未成年社区对象的家长要多些鼓励,有异常发生要及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

未成年矫正对象蔡某的母亲说:“以前自己与儿子说话都是没有耐心、很大声,经过这次交流学习后知道自己作为长辈也有过错的地方,儿子之前自身习气较为懒散,近期慢慢有些改变了,与我说话的声音也温和了,而且还说准备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我感觉他在不断地成长,感恩政府的教育引导。”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还无记名填写了未成年矫正对象矫正教育共育调查问卷,为今后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教育提供更好的参考依据。(傅永新、赖奕亦)

(责编:陈丽冰、黄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