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民事检察监督案公开听证会

2021年03月19日17:15  来源:平安南宁网
 

3月1日下午,广西横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首例民事检察监督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覃静之主持,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代表参加,确保此次听证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上,覃静之检察长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背景和本次听证会的议题、议程。据悉,谢某玉与冯某东、冯某丰货款纠纷案于1992年横县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2016年11月4日横县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查封冯某东名下的房产。冯某东、冯某丰已去世,作为冯某东遗产继承人的冯某等八人不服横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向横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本案承办检察官张昭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情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围绕该案“执行程序是否合法”等争议焦点听取各方意见。双方当事人相互发表意见,进行辩论。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以及相关证据后,就案件事实与证据向双方当事人提问并发表意见。最后,听证员们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集中评议,并在会上宣读了评议意见。

整个听证活动规范有序,各方发言积极充分,各项程序环环相扣,听证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听证的公正性和说服力。听证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公开听证程序公开透明,争议焦点把握准确,双方当事人意见得到平等、充分的表达,有效推进了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健康平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覃静之检察长表示,我院将持续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将公开听证作为检察办案的一项工作机制,继续在羁押性必要审查、拟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监督等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大适用公开听证,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讯员何家银、覃子聪)

(责编:周雨乐、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