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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委托材料上按手印。武宣县司法局供图 |
人民网武宣3月12日电 近日,一位神色匆匆的群众来到广西武宣县公证处,咨询办理委托书公证的事宜。
据悉,来人是公证申请人赵某的嫂子。赵某身患癌症晚期,在武宣县人民医院医治,医院已多次下达病危通知书。赵某自觉时日不多,急需将其名下一套在柳州市的房屋出售。
按照相关规定,出售房屋需要房屋所有权人亲自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需经过公证。如今赵某行动困难,为了方便带人看房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赵某想委托居住在同一小区的嫂子帮助卖房。
武宣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将公证相关的法律规定给赵某的嫂子讲解清楚,并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当天17时50分,赵某的嫂子收集好所需材料。考虑到赵某在与生命赛跑的特殊情况,公证人员决定立即赶到医院,与赵某进行面对面交流,核验相关事项。
在病房里,公证人员向赵某询问情况,再次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公证人员发现,赵某思维清晰、表达明确,能正常自主与人沟通,可以进行签名、按手印等操作。
随后,公证人员向赵某讲解公证相关的法律要点,将公证的事项仔细地讲述给她听,确保赵某完全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在确定赵某有行为表达能力,不存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形后,公证人员又马不停蹄地回到办公室,进行系统录入等必要程序,确保能尽快且顺利地为赵某办理公证事宜。
次日一早,公证人员直奔医院,为赵某办理委托书公证。确认相关事项、签名、按手印……具备法律效力的公证书,很快交到了赵某的手上。
接到公证书时,赵某及其家属连声向公证人员道谢:“及时为我们排忧解难,感谢你们的人性化服务!”
公证人员表示,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证明机构。“为你们提供的这些服务,本就是我们的职责。我们只是做好了本职工作而已。”
据了解,为方便群众办事,对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武宣县公证处除了坚持上门办证、送证外,还会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彭远贺、韦顺、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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