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台实施方案 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2021年02月27日09:37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南宁出台实施方案,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平台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最高获200万元

2月26日,记者从南宁市人民政府了解到,《南宁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印发,南宁市将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提升强首府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发展目标,南宁市力争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以上,基本形成与强首府战略强创新相适应的研发格局。南宁市将加大创新型领军企业引进培育力度。推进科技招商引资,加强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情况考察,各开发区每年引进创新型领军企业3家以上,新引进的创新型企业在邕项目研发投入强度原则上不低于3%,并优先纳入各类重点支持清单。

南宁市将拿出“真金白银”促进高成长科技企业发展。《实施方案》中明确,南宁市将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行动,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传统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转型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壮大为规模以上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对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且研发投入纳入统计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其他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在加大研发平台建设支持方面,南宁市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同设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新型研究平台建设。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其他市级研发平台由主管部门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资助30万元;新认定为工信部重点实验室、国家认可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给予建设资助50万元;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给予建设资助最高200万元,补助经费用于企业研发活动。支持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层次专家团队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经考核合格后,分批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

同时,实施建筑企业提质升级工程,力争每年新增一级以上资质建筑企业3家。到2025年,力争一级资质建筑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的占比达30%以上,设立研发平台比例达5%以上。(记者廖欣)

(责编:陈丽冰、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