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龙向人大四次会议作高院工作报告

祝佳祺 吴明江

2021年01月24日08:57  
 

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广西南宁举行。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向大会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黄海龙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据悉,2020年,广西各级法院坚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紧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奋力投入平安广西建设;坚持司法为民,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综合治理,推进从源头解决执行难取得新成果;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坚持政治建院、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坚持自觉接受监督,汇聚推动法院工作发展合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23件,审结执结17665件,分别上升11.1%和14.65%。审结刑事案件和判处罪犯同比分别下降23.03%和7.4%,开展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金额18.64亿元,涉黑恶案件审理、解决执行难、行政审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和推广,一站式诉讼服务质效74项指标综合排名全国第四,案件收结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办案质效稳中向好。

报告提出,2021年,广西法院将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找准司法工作结合点、着力点,精准发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坚持从严治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奋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广西频道

(责编:吴明江、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