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警方奋战两天成功打掉一跨省“丢包”诈骗团伙

2021年01月20日09:56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假装丢包,见者有份,一起分钱,借此实施诈骗,这是丢包诈骗惯用的伎俩,虽然手段老套,却依然有人上当受骗。近日,隆安县公安局经过两天的连续奋战和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一个跨省“丢包”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12名,查获作案小轿车4辆及冥币、假币、人民币等作案工具一批,涉案金额近10万元。

贪心中计 老大爷被骗2.7万元

2021年1月13日凌晨1时许,云南省富宁县的莫大爷在南百高速公路小林停车区上厕所时,发现地上有一个用袜子包裹起来的东西,鼓鼓囊囊,很显眼。身边一名男子迅速将那包东西捡起来,故意在莫大爷面前打开袜子,露出一大沓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后,“捡包男子”对莫大爷说:“你不要说出去,我们一起看到的,我分你一半。”莫大爷最终没能抵挡住诱惑,悄悄地和“捡包男子”一起到厕所里“分钱”。

正当莫大爷和“捡包男子”准备“分钱”时,“丢包男子”走了过来,问他们有没有见到他的钱包和银行卡。莫大爷他们都说没有见到。“丢包男子”将信将疑,称要对二人进行搜身。莫大爷见“捡包男子”都让“丢包男子”搜身了,为证明“清白”,莫大爷也让“丢包男子”搜身,“丢包男子”搜索一番,在莫大爷的身上搜出一张建设银行的银行卡,“丢包男子”要求莫大爷说出银行卡密码,以此证明银行卡是他自己的,莫大爷老老实实的把密码告诉了“丢包男子”。此时,假装相信莫大爷清白的“丢包男子”趁机调换了莫大爷的银行卡,并将调换后的银行卡还给莫大爷后迅速离开。随后,莫大爷的银行卡被人分两次取走了27000元。

缜密侦查 一举打掉“丢包”诈骗团伙

1月13日下午16时许,发现被骗后的莫大爷立即赶到隆安县公安局小林派出所报案,经民警询问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有预谋丢包诈骗案。案发后,隆安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刑侦、网安大队及小林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经缜密侦查,专案组民警快速锁定了贵州省瓮安县的宋某、罗某、方某等3名嫌疑人及作案车辆,逐步掌握了该团伙的行动轨迹和暂住地点。通过深入调查及分析研判发现,宋某、罗某等3人还伙同同乡陈某、王某等9人流窜到隆安县、宾阳县及湖南省等地作案多起。1月14日下午18时许,经周密布控,专案组民警在隆安县华侨管理区某餐馆内一举将宋某、罗某等12名犯罪团伙成员抓获。至此,一个以贵州省瓮安籍人为主的“丢包”诈骗团伙落网。

经审讯,宋某、罗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男,均为贵州省瓮安县人)如实供述了其合伙在隆安县实施3起“丢包”诈骗,涉案金额近10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交代了犯罪团伙流窜至广西宾阳县及湖南省等地实施“丢包”诈骗的犯罪事实。其中,该团伙中的两名成员还因涉嫌诈骗被湖南警方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

该团伙以3人至4人为一组,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物色人选,物色好受害人后,一名嫌疑人将事先用袜子包裹好的人民币“遗失”在特定位置。其它嫌疑人利用受害人贪小便宜的心理,主动要求与受害人瓜分拾到的财物。此时,假装丢包的嫌疑人返回后会“发现”自己遗失财物,对刚才在一起的几个人进行搜身,并以要受害人证明自身清白为由,趁机窃取受害人的现金、银行卡和银行卡密码。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其物色的对象一般是那种年纪稍微大一些,或者看上去有点喜欢贪小便宜。在诈骗过程中,一环扣一环,一步一步让对方走进其设下的圈套。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罗某等12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遇到从天而降的“馅饼”,一定要提高警惕,只要不贪图小便宜,就会避免上当受骗。对随便检查自己物品的人员要严词拒绝,更不要轻易告诉他人自己银行卡的密码。如发现有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实施作案时,请到就近的派出所或及时拨打110报警。

什么是“丢包诈骗”:

“丢包诈骗”手段又称“抛物行骗”、“拾物平分”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犯罪分子相互掩护、配合预设骗局,假装丢失钱包或贵重物品,利用受害者贪“小便宜”的心理,以“见者平分”为诱饵,迫使受害人拿出现金、银行卡或金饰品等;或者称丢了钱、财物,要对受害者进行检查为借口,将受害者身边的现金、银行卡及手机骗走。(苏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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