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开发区机制改革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新模式

2021年01月05日09:57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防城港1月5日电 近日,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开发区(度假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防城港市开发区机制改革推行“管委会+公司”的管理新模式。

近年来,防城港市各开发区主动服务融入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和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服务项目建设,集聚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是该市开发区建设亦存在管委会职责不够明晰、开发运营不够顺畅、机构性质不够明确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当地开发区的高质量发展。

防城港市开发区(度假区)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袁学顺认为,推行体制机制改革,推行“管委会+公司”的管理模式是破解开发区发展瓶颈的一把“金钥匙”,当地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若干意见》切合实际、非常必要、十分急迫。

据介绍,《意见》为防城港市开发区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并明确了五项重点改革任务。

一是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开发区(度假区)实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开发运营职能“两剥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开发区(度假区)范围内的企业党建、征地拆迁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全部交由所在地政府承担。以开发运营去行政化和主责主业去社会化为切入点,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经开区、高新区、江山旅游度假区等3个管委会不再作为政府派出机构,不定机构级别,分别与港发集团、投资集团、文旅集团等3家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行“一套班子,两个机构”,具体承担产业培育、开发运营、“双招双引”、专业化服务等职能。

二是推行全员聘任制。管委会(公司)实行市场化用人机制和企业化管理模式,除领导班子由市委管理外,其他岗位全部实行聘任制。管委会现有在编干部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管委会(公司)选聘,聘用后不再纳入编制管理;不愿意留在管委会(公司)的,由市委、市政府按照个人身份重新安排工作。

三是健全绩效薪酬制度。管委会(公司)年度薪酬总量实行定额管理,与筹措建设资金、投融资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要素挂钩,实行动态调整;在岗位员额总量、薪酬总额范围内,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薪酬标准等,并依据贡献大小,适当拉开分配档次。探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兼职兼薪,高层次管理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

四是探索多元化运营模式。建立和完善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资本管理市场化的运营管理机制。鼓励和引导外资、社会资本等参与开发区(度假区)建设运营;鼓励开发区(度假区)与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通过组建企业联盟、理事会等方式,实行整体化建设运营,或建设管理运营“区中园”;鼓励开发区(度假区)委托专业公司或者专业团队,通过市场化方式承担开发、建设、运营、招商、服务等事项。

五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开发区综合评价考核体系,设立专门考核机构,主要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涉及自然资源保障、管网迁移保障、政务服务保障、项目工程保障协调等工作,以及对开发区管委会(公司)落实土地整备、投资融资、基建建设、招商引资、带动就业能力、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能源利用效率、低碳发展、社会效益、债务风险等能力的考核。(陈燕、黄筱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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