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020年12月31日17:35  
 

近年来,广西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政策制定、资金扶持、硬件配套、提供服务和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民族特色文化传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专业培训。如,广西民族大学举办的“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养计划广西民族服饰制作技艺传承人群培训班”,成为广西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成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举措。自2015年以来,非遗培训班每年在广西区内招收学员,对瑶族服饰、侗族刺绣、苗绣蜡染的传承人、从业者和爱好者进行正规培训,培训结业后颁发培训证书,并在校园内举行隆重展演,吸引各界人士观摩,起到了较好的教育宣传作用。

二是积极申报各级非遗项目。各地政府通过舆论宣传,加大资金帮扶,推动各地积极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项目。如,南宁市武鸣区依托中国壮乡文化保护研究基地,不断深入挖掘、整理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推荐南宁西乡塘区永和大王庙大王节、兴宁区三塘镇壮族添粮补寿习俗进入第六批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申报广西隆安壮族“那文化”稻作文化作为中国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宝江古河道和古码头遗址等。2006年至2019年,全区有宜州的《刘三姐歌谣》、田阳的布罗陀文化、靖西的织锦技艺、贺州的瑶族盘王节等52个项目入选国家非遗项目;截至2020年5月,自治区级非遗项目共有762项。此外,各地还在文物保护单位设立、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档案资料建立、博物馆馆藏文物录入电子数据库管理、文物和古建筑保护修缮等方面加大了投入建设力度。

三是加强非遗文化和民族文化传承。一方面,创新保护和传承形式。如防城港东兴市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思想,制定采取“专家指导、政府推动、居民参与、京族博物馆与传承基地合作交流、传承基地与学校合作教学、民间开设京族文化培训班”的共建模式,对京族文化进行科学合理的保护传承。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京族独弦琴艺术培训基地,建成挂牌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基地,进一步规范京族独弦琴艺术的教学,编印出版相关教材、收集整理有关资料,逐级进行保护等级申报、制定出台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惠民富民建设方案等。另一方面,安排专项资金,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扩大优秀非物质文化传承人规模。近年来,先后有桂南采茶戏的陈声强、侗族大歌的吴光祖等12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有六堡茶制作技艺的韦洁群、广西八音的庞伟元等52人入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廖锐)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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