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覃塘区获命名为自治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区)

2020年12月07日16:27  来源:贵港日报
 
原标题:平南县覃塘区获命名为自治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区)

  记者日前从贵港市生态环境局获悉,11月3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自治区生态文明示范市县进行命名授牌,贵港市平南县、覃塘区获命名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

  自治区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以来,平南县认真做好环境规划,扎实抓好环保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环保管理,居住环境进一步优化。同时加大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坚持对全县区域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水泥厂、小造纸厂、小炼油厂、小砖厂等进行持续打击和取缔,有效遏制了区域污染蔓延趋势。该县在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大力宣传发动、积极引导等方式全面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蓬勃开展,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平南县森林覆盖率60.3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100%,农村生活能源中清洁能源占比例68.02%;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9.5%。截至2019年12月底,平南县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命名的乡镇数量占比达到60%,并成功获得“自治区级生态县”命名。今年,平南县再接再厉,积极组织编制《平南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并于11月中旬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目前,平南县正在积极准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前期工作。

  覃塘区委、区政府将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中,每年对各乡镇和区直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和绩效考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有效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该区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启动“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清理整治“小散乱污”企业67家,建筑施工工地、重点扬尘路段管理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有效管控,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整治一批水域养殖设施,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完工,水资源管理得到加强,饮用水水源和江河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及时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办结率100%。该区还积极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4%。(记者蒙思婷 通讯员温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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