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2020年12月03日09:45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隆重表彰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和新一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获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党的十九大以来,港口区人民检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2018年以来,该院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广西“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广西检察业务优秀集体、广西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示范岗、广西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党支部等集体荣誉,1个案件获评全国检察精品案件,5个专项工作获自治区检察院表彰,3个案例入选广西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今后,该院将继续围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走深走实。(陈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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