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见成效

2020年12月02日17:03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南宁12月2日电 (吴明江)12月2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据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和广西实施方案的部署,聚焦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新闻发布会现场。吴明江摄

据统计,广西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水、彝、仡佬族等12个世居民族和44个其他民族。2019年末少数民族人口2220万人,占总人口38.98%,壮族人口1850万人,占总人口32.48%。有12个自治县和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县、59个民族乡。

广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来,南宁市率先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有58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4559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涌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44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63个;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9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45个。全区典型示范引领效应进一步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形成了各族人民同心守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特色鲜明的广西经验。

在加强政治引领方面,广西坚持以政治教育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常态化,坚持做到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抬头可见、随手可学、处处可感”,不断打牢各族干部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连队、宗教活动场所等“七进”为主要形式加强“滴灌式”宣传,探索实践“一进一品牌”宣传教育模式,抓好不同对象和受众的宣传教育,搭建“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30多种宣传教育平台,建立1513个国旗工程点(街),设立“石榴红”56路公交车专线等10多种流动载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在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文化和法治基础方面,广西立足于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以实践养成保持创建工作常态化。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合力推进,如今全区所有贫困县已脱贫摘帽,所有贫困村已全部达到出列标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均超过脱贫标准,实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以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成立逢 10 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类富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创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加强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对自治县立法的规划指导,增强自治县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

在完善制度保障方面,广西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17个重要文件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及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地方性民族法规9件、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9件,颁布《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通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百千”工程、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百点工程”,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41个,5个设区市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自治区和14个设区市深入搭建创建工作交流平台,形成“互观互检”机制化。各行业各领域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确保创建过程群众参与,创建成效群众评判,创建成果群众共享。

据悉,下一步,广西将在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党的领导、示范建设、载体和形式创新、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大力开展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大好局面。

(责编:吴明江、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