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区检察院“五个坚持”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2020年11月17日10:47  
 

记者近日从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的检察职能,慎重办理涉企业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严厉打击涉企刑事案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或破坏民营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案件实行“快捕快诉”,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该院受理侵害民营企业审查逮捕案件3件3人,依法批准逮捕1人;受理侵害民营企业的审查起诉案件4件8人,提起公诉3件7人。

坚持提前介入,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提供明确指引。该院主动开辟绿色通道,跟踪办理侵害民营企业财产及经营者人身安全、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等犯罪案件。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查处”“优先监督”。今年6月1日凌晨3时许,覃塘区黄练镇一木板厂发生纵火案,造成4名员工被大火烧伤,板厂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案发后,该院迅速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检察官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定侦查方向。在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后,适时跟进讯问情况,确保了案件顺利办理。

坚持少捕慎诉,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该院主动与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批捕、起诉等手段,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法律监督,重点监督是否存在有案不立、不当使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问题,运用检察职能最大限度减少涉企案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挽回损失。严格执行宽严相济政策,坚持“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就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保护企业健康发展。强化涉企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今年以来,涉及企业法人犯罪的,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1人。

坚持检察建议,强化民事行政监督。该院严格按照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项措施》,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市场环境、生态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提供检察建议和具体举措,确保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加大对涉及企业债务纠纷、拖欠薪酬、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民事行政裁判、执行活动的监督,防止企业因不当强制执行陷入生产经营困难。近两年,审查涉嫌非公经济的民事监督案件3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作出监督5件,建议法院再审1件。

坚持践行“枫桥经验”,强化涉企案件社会综合治理。该院深入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近两年,该院共对涉民营企业家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件,作出不立案决定2件。其中,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2019年广西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运用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挂点帮扶企业等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需求,征询企业的意见建议,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针对企业征地遇到的法律纠纷、管理中的劳动合同纠纷、职务犯罪等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指出生产过程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帮助企业防范各类法律风险,强化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今年以来,该院检察长到产业园区和辖区企业走访调研30次,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服务,协调解决问题4个。积极开展 “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检察官到久久星新能源汽车、腾骏汽车、太平洋木业等企业开展法治宣传80多次,向企业职工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劳动合同法、公益诉讼等法律宣传资料1000多份,增强了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记者梁启勇 通讯员李映秀)

来源:贵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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