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成效显著

水环境质量全国排第11名,全区排第5名

2020年11月13日11:58  来源:贵港日报
 
原标题:我市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成效显著

最近,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今年1至9月,郁江干流、西江(浔江)干流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全国排名第11名,比去年上升了11位;广西排名第5名,比去年上升了4位。目前,贵港市辖区5个地表水水质目标考核断面连续3年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县级以上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逐步实现了“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贵港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步上升状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关键举措。2017年以来,贵港市严格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任务要求,围绕各项重难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河长制湖长制落到实处,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守好一江碧水。各级河长湖长积极推广使用广西河长APP,实行规范化、高效化、智慧化开展巡河巡湖工作。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4万余次,解决了“月亮湾”“住家船”等老大难问题以及非法采砂、江河养殖等“四乱”问题375个,实现了“管好盛水的盆、护好盆中水”。

联合部门重拳出击,整治一批顽疾。2018年以来,贵港市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2019年完成“四乱”问题整改301个;今年全市新增“四乱”问题75个,目前已完成整改54个,整改销号率达72%,其中拆除网箱养殖面积54.97万平方米,拆除率达99.94%。持续“亮剑”抓渔政执法,贵港市抽调公安、海事、渔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执法30多次,收缴电鱼器具75套,没收渔获物560公斤,取缔违法渔具2500多张,查扣涉渔“三无”船舶46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案件17起,极大震慑了违法分子的嚣张行为,有效保护了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零容忍”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2018年以来,贵港市共开展专项执法行动85次,制止违法行为300余起,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56起,扣押非法采砂、运砂船163艘,运砂车39辆,采砂机具20台。

建立健全机制制度,筑牢一方阵地。贵港市在健全河长制湖长制机制制度上,积极探究长久解决河湖问题方法,筑牢河长制湖长制制度阵地。贵港市探索推行“河长制+检察”合作机制,筑牢司法屏障;推行“民间河长”工作机制,招聘1132名“民间河长”与1810名“行政河长”成功打造“双河长制”,形成全民治水的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河长制湖长制的社会影响力,使河长制湖长制扎根人心,发挥水生态环境保护最大效用。(记者陈榕玲 通讯员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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