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治理能力 激发社会活力

广西“十三五”发展成就综述之治理篇

2020年10月25日09:20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根据这一要求,5年来,全区上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有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区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民主法治进一步健全完善。

深化改革

持续提供发展动力活力

开办企业平均时间由22.9天压缩至0.5天;

不动产登记时间由19天压缩至1天;

缴纳税费平均时间由178小时压缩至97.5小时;

……

2018年以来,广西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部署,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倾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今年,根据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做的评估显示,广西营商环境整体水平由2018年居全国末端攀升至国内中游,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缴纳税费、办理破产等多项重点指标达到国际国内一流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是广西紧扣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十三五”期间重大任务,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缩影。

——“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全面完成区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并对外公布,先后进行“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系列改革,不断释放市场活力。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充分利用大数据资源,全力推进“信用广西”建设,推动信用监管。南宁、柳州、桂林等8市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1枚印章管审批”,单一部门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92.3%。

——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政府预算体系基本建立,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从2015年的120项,压减到2020年的41项。出台广西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八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营改增”成功落地,2016年5月已实现对所有行业的全覆盖。

——国资国企改革提质增速。实施战略性重组,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集团从60多户重组整合为17户;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所属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接近90%;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自治区国资委监管各级企业混改户数达到1022户,混改比例接近50%。

法治建设

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基石

改革以法为凭,发展循法而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先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自上而下出台纲领性文件,成立高规格领导机构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全面铺开自治区、市、县三级依法治区委员及其办公室建设,构建起依法治区工作的四梁八柱。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5年来,广西先后出台了扶贫开发条例、食品安全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一批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其中地方性法规50余件、政府规章90余件,构成全方位、全链条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

今年6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了《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并公布了《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广西南宁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分别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示范县;崇左市“优化法治通关环境助推边境贸易发展”项目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这份亮眼成绩单背后,凝聚的是广西长期以来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和毅力。

“十三五”期间,广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探索实践中,直面人民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在全国率先推行自治区、市、县三级旅游、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实现行政执法公示全区覆盖;建立司法、行政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将区、市、县三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将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目前,《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设定的76项目标任务已经于2019年提前一年基本完成。

党建引领

构建新型基层治理体系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

为实现经济持续较快增长、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民主法治健全完善等“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我区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5年来,全区上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培训全覆盖。出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十条意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政治素质档案,考准考实干部的政治表现。

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我区出台《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1+5”系列文件,推进全区符合条件的5045个自然村和337个安置点建立党组织;通过落实发展党员专项计划、指派党员帮扶等方式,提高自然村屯党组织覆盖面和建设质量;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突出抓好38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党组织的规范运行;加大在边境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发展党员力度,确保每个贫困村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青年农民党员。

今年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新时代新突破新跨越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围绕全面提升城市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重点,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抓手,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不断加强,打通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全区上下在党的领导下凝心聚力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完成“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记者 周 珂 实习生 朱金霜)

(责编:陈露露、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