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凌云10月24日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凌云县公安局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出击重拳整治,以“断脉”“断源”“断路”三项措施严厉打击“两卡”违法犯罪,10月16日至18日,共破获案件3起,抓获涉案人员7人,扣押手机9部、银行卡20张、电话卡6张。
2020年10月,凌云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创新侦查战法,充分依托大数据辅助侦查能力,成功研判出一批涉嫌“两卡”贩卖的情报线索。经过近半个月的缜密侦查,凌云警方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对涉嫌贩卖“两卡”的嫌疑人实施抓捕。
10月16日,凌云警方在南宁市兴宁区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韦某、许某及张某3人抓获。经调查,韦某以每张700元-100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收购40张银行,又分别以2000元-25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实施网络犯罪活动。许某、张某明知他人购买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仍以每张银行卡800元的价格分别出售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给他人。目前,韦某、许某、张某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凌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挖彻查中。
10月17日,凌云警方在南宁市青秀区将犯罪嫌疑人龙某、申某某、黄某某3人抓获。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龙某、申某某、黄某某知悉贩卖银行卡可以快速“赚钱”,于是将自己名下的8张银行卡以每张1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目前,龙某、申某某、黄某某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凌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月18日,凌云警方在南宁江南区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经调查,杨某某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到各个银行骗领银行卡,转手出售他人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目前,杨某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凌云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舒镜霖、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