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司法救助为脱贫攻坚加速

2020年10月21日10:41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玉林10月21日电 “感谢检察院对我们家的救助,孩子们有个舒适的环境学习生活了,非常感谢!”看着宽敞明亮的新房,刘某感慨万千,说得最多的就是“感谢”。

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访搬入新居的刘某一家。吴明江摄

刘某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谢某梅的丈夫。妻子身亡后,原本就是贫困户的刘某生活更困难了。由于案件特殊,该案从移送起诉起就受到陆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关注,检察官下村调查了解到,谢某梅身亡后,身体残疾的刘某带着五个未成年子女生活,最大刚读小学六年级,最小的正读幼儿园;20世纪60年代建的泥砖房长期漏水,所住的泥砖房已成危房,全家人生活困难可想而知。

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刘某家庭情况后,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当即指导刘某办理司法救助申请,鉴于本案涉及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救助对象,为有效解决救助申请人的深度困难,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刘某的情况向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汇报,申请三级联合司法救助。经严格审批,最终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三级检察院共联合救助刘某家庭18万元。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对刘某家庭开展多元综合救助。2018年,检察机关协调当地党委政府、村干部、帮扶联系人等帮助刘某申请危房改造指标,联系建筑队建房,利用救助款及危房改造补贴,刘某建成了105平方米的砖混住房,一家终于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房子。2018年上半年,陆川县检察院经过与县扶贫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沟通协调,帮刘某争取到保洁员公益岗位,使他每月多了1200多元的收入。同时,检察机关积极为其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疏导,定期回访,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学习生活。

党委政府的脱贫攻坚政策,检察机关的温情司法救助,村委及帮扶人的出谋划策,以及刘某本人的发奋自强,让这个在贫困线上挣扎的家庭有了安身之所,保障了家庭基本收入,也让孩子们重拾生活希望。2019年底,刘某一家实现脱贫摘帽。

在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帮扶下,刘某新建了一座小型养殖场。吴明江摄

陆川县人民检察院还以办理该案为契机,与扶贫工作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国家司法救助服务、融入精准扶贫的工作平台。

不久前,“刘某等司法救助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在全国通报表扬。

“刘某等司法救助案”只是玉林市检察机关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服务脱贫攻坚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玉林市检察机关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达361人,发放救助金共147.6万元,有效改善了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状况,开通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对困难群众及时进行司法救助,有效防止案件当事人家庭因案返贫。

为了最大限度地把司法救助工作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玉林市检察机关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对接,主动对接扶贫办等部门,构筑与民政、教育、社保、残联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协调实施危房改造、就业扶持、心理疏导等综合帮扶措施,通过提供公益岗位、安置就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办理社会保险等方式加以救助;同时,建立案件回访机制,定期跟踪回访救助对象,巩固救助成效,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职能作用,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莫朝龙、范丽娟、吕楚梦、吴明江)

(责编:吴明江、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