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傅永新摄 |
为协助柳州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更好地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法律要求和精神,充分了解在企业破产情况下相关的法律流程、保护自身权益、实现金融债权,8月28日上午,柳州银行业协会联合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举办学习企业破产法法律专题培训,邀请了柳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李杰担任专题培训主讲,柳州银行业协会23家金融机构的法务人员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李杰以《破产程序中的金融债权保护》为题,分别从十个方面内容进行讲解,着重阐述了第三种金融债权清收方式,通过破产程序帮助金融机构实现金融债权,并分析了“非诉讼催收”及“诉讼+执行”两种清收方式遇到的七大问题。
李杰还和参与培训的人员共同分享了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在承办部分破产案件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出“公平清偿、困境拯救、有序退出”的基本价值导向,结合实际情况,对破产法中涉及破产原因、破产申请及受理规定结合司法解释、法理研究、实践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剖析,围绕推动破产法实施的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常态化目标,提出了自己的思路,为进一步研判疑难案件提供了解决思路和解决方案。
参加专题培训后,与会人员认为,讲座有理论高度、有实践深度,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知道在出现贷款逾期风险后,应选择哪种清收方式才能更有效和最大限度地实现金融债权,对今后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帮助。(傅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