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正在给群众测量血压。王勇摄 |
人民网南宁8月13日电(王勇)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夯实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日前,南宁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6月1日起,全市政府办的村卫生室全面启动“乡聘村用”管理模式;2021年底前,每个政府办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
8月11日,笔者对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太安村卫生室进行实地走访。
“未开通医保报销系统之前卫生室的门诊就诊量每个月约为100人左右,2018年7月1日开通了村卫生室医保报销系统之后每个月的门诊就诊增加至200多人,门诊就诊量增加一倍以上,卫生室的基药种类保持在90种以上。”太安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苏沛婵说,之前门诊就诊量增加不少,但是待遇没有太大的变化,《意见》实施后,不仅收入也提高了不少,还经常可以参加各类培训,自己业务水平也提高不少,可以更好地为当地群众服务。
太安村总人口数3509人,10个自然坡,一个移民安置小区,卫生室距离大塘镇政府约20公里。太安村卫生室配备一名乡村医生,主要负责太安村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
据悉,目前南宁市存在乡村医生老龄化严重、人员不足、服务能力较弱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发展,影响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开展。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南宁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基层人才短板,实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
长期以来,乡村医生处于个体经营状态,没有稳定的收入和养老保障。《意见》实施后,乡村医生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政府为每个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包括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和一般诊疗费等其他补助。此外,乡镇卫生院依法为乡村医生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责任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