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秀: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助力民工解“薪”事

2020年08月07日09:17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调解成功。金秀县司法局供图
调解成功。金秀县司法局供图

人民网金秀8月7日电 近日,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忠良司法所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16名农民工讨薪案件。

2020年7月16日,10余名群众聚集在金秀县忠良乡政府大院里。忠良司法所工作人员看到这一幕,便及时主动上前了解情况。原来,该10余名群众均系忠良乡某村的村民,因工人款被拖欠准备到政府上访讨要劳动报酬。

忠良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将大家召集到司法所调解室,告知他们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该矛盾纠纷。了解具体情况后,忠良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2017年8月赵某寿等16人受陈某的雇请为其砍伐林木,约定砍完林木后,陈某一次性付清工人款,但是陈某称因杉木亏本,一直推脱称没钱给付。赵某寿等人多次找陈某协商无果,于是才聚集到政府寻求解决办法。

了解基本情况后,忠良司法所所长叶佐玉经过多方联系打听,终于通过电话联系上了陈某。在电话中,叶佐玉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说服陈某积极正面处理该纠纷。陈某电话中同意当面调解。

7月21日9时许,在调解开始前,忠良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解读了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同时告知陈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要求其及时处理拖欠工人款。在调解中,调解员结合争议焦点和双方提供的证据,耐心地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签定协议:被申请人陈某尚欠申请人赵某寿等人工人款共计34800元,考虑到陈某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所欠工资款分别于2020年9月31日、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之前分3期还清。

为了保障赵某寿等人能够准时收到劳动报酬,在调解现场,调解员依据《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提出调解双方可以申请司法确认,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申请条件: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司法确认。调解员为他们当场拟写好了《司法确认申请书》并与金秀县人民法院进行了预约。

7月23日,陈某、赵某寿等人到金秀县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完成了司法确认。8月5日,金秀县司法局对陈某寿、赵某进行了回访,双方当事人对忠良司法所的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了有效的、专业的解决。

叶佐玉表示,司法确认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确保当事人有效协议得以强制执行以及免收诉讼费用,是解纷止争方式之优选。近年来,金秀县司法局加强与当地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完善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在调处矛盾、化解纠纷中的作用,有效减少了诉讼,大力维护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陆兰鲜、叶佐玉、彭远贺) 

(责编:彭远贺、周雨乐)